Howmet 線上隱私權聲明 如果意見領袖推薦自己的產品或業務,則適用相同的規則。 在這種情況下,必須始終表明通信的商業意圖,特別是關於附件一第22 點,該點禁止虛假陳述或造成虛假印象,即貿易商並非出於與其自身貿易相關的目的而行事,或虛假陳述作為消費者他的表現。 如果意見領袖推薦與他們明顯相關的品牌或產品(例如顯示他們的名字或臉孔),也需要足夠的資訊。 公司登記 第 7(4a) 條中包含的新資訊要求僅適用於使消費者能夠搜尋其他(第三方)貿易商或消費者提供的產品的貿易商,即它適用於線上市場和比較工具。 它不適用於只允許消費者在自己的不同產品報價中搜尋的貿易商。 根據第3(1)條,商業行為不僅發生在行銷和銷售或服務階段,也發生在交易結束後(售後階段),這可能屬於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範圍。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thirteen 條規定了對違反該指令所適用的國家規則的行為所適用的製裁。 第(1)款規定,成員國必須確定在違反根據該指令通過的國家規定的情況下適用的製裁規則。 它讓會員國自行決定可用的製裁類型和實施制裁的程序,只要這些制裁是有效的、相稱的和具有勸阻性的。 TFEU​​ 第 34-36 條涵蓋了《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或其他歐盟二級法律協調文書未涵蓋的國家措施。 必須根據第 1 條進行調查禁止與 TFEU 第 34 條規定的數量限制具有相同效果的措施適用於成員國頒布的所有能夠直接或間接、實際或潛在阻礙聯盟內部貿易的貿易規則 (90)。 設立公司 有關這些條款應用的進一步指導,請另參閱 TFEU 第 34-36 條。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示》適用於視聽媒體服務中的不公平商業行為,例如欺騙性和侵略性行為,只要上述條款未涵蓋。 因此,除了《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7(4) 條中有關購買邀請的資訊要求外,也適用《服務指令》第 22 條中包含的資訊要求。 如果存在部門或其他歐盟立法且其規定與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規定重疊,則以特別立法(lexspecialis)的相關規定為準。 事實上,該指令第 3(4) 條明確指出,「如果本指令與管理不公平商業行為特定方面的其他共同體規則發生衝突,則應以後者為準,並適用於這些特定方面」。 關於禁止預售折扣的國家規則,法院澄清說,這種禁令與《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不相容,因為它旨在保護消費者的經濟利益(19)。 根據第六條第一款第(七)項規定,經營者不得在消費者權益方面誤導消費者。 一家位於多明尼加共和國的公司透過在瓶子和行銷材料上多次提到古巴來在聯盟銷售其朗姆酒產品。 國家法院裁定,如果產品並非來自某個著名地理區域,則在該產品上提及該地區是一種誤導性的商業行為 (163)。 國家法院和公共行政當局應考慮行為經濟學的最新觀察結果來審查商業行為的欺騙性。 例如,使用預設值(消費者應該做出的選擇,除非另有明確告知)或不必要的複雜資訊可能會產生誤導。 更具體地說,它的每乘客公里二氧化碳排放量是其他四家歐洲航空公司中最低的,前提是該方法允許進行這種比較,並且該航空公司不隱瞞其排放量絕對值增加的事實。 如果氣候聲明是基於碳/溫室氣體抵消,那麼它們應該是透明和詳細的,並考慮到相關的綠化風險。 此外,對所有相關運輸方式(而不僅僅是航空運輸)進行比較將更加客觀和資訊豐富。 根據路線的不同,消費者的出行需求不僅可以透過航空旅行來滿足,還可以透過其他交通方式來滿足。 台北會計師記帳士 因此,比較鐵路、公路和航空運輸方式的平均乘客公里排放量,可以防止消費者在存在排放較低的可行替代方案時誤認為他們的選擇是「綠色」的。 一家礦泉水公司在產品廣告中打出「零影響」的口號,聲稱礦泉水的生產和銷售對環境沒有影響。 然而,該公司無法證明除了參與環境補償項目之外,它還參與了減少其產品對環境影響的具體活動。 本隱私權聲明適用於透過所有網站(包括本網站)、內部頁面、行動應用程式、網路研討會以及其他收集或處理資料的服務和產品收集或處理的個人資訊。 它也適用於與行銷或銷售活動、NCH 未來或當前就業或其他合作相關的數據收集。 出於合法利益(包括分段目的)處理您的個人資料是為了執行我們的合法利益與您的利益之間的適當平衡,因為個人資料的處理僅限於實現此類目的絕對必要的範圍內。 提交和未經授權使用本網站上的資料可能違反版權法、商標法、隱私和公開法、某些通訊法律和法規以及其他適用法律。 公司設立 您對您的行為以及使用您的使用者名稱和/或密碼的任何人的行為承擔全部責任。 因此,您應賠償本公司及其管理人員、董事、員工、關聯公司、代理商、授權人和業務合作夥伴,使其免受與任何第三方相關的所有成本、損害、責任和開支(包括律師費)的損害。 不需要,美國公民身分或永久居留權不是在美國註冊成立的必要條件。 來自世界各地的任何人都可以在美國創辦公司,公司所有權沒有公民身份或居住權限制。 非居民業主可能面臨獲得雇主識別號碼 (EIN) 和遵守州特定法規的特定要求。 然而,第20條並不排除「在使用上有差異的可能性,只要客觀標準直接證明其合理性」。 商業元素的揭露必須清晰、適當,並考慮到行銷發生的媒介,包括背景、展示、時間、持續時間、語言、目標受眾和其他考慮因素。 此揭露必須足夠重要,足以充分告知接收該內容的普通或弱勢消費者。 例如,如果有關商業通訊的資訊未顯著顯示(例如長免責聲明末尾的主題標籤;僅標識交易者)或要求消費者採取進一步行動(例如點擊「閱讀更多」按鈕)(360)。 會計師事務所 一些社交媒體平台已成為廣告、產品發布和消費者評論的場所。 因此,由於商業元素與用戶生成的社交和文化內容混合在一起,它們可能會增加隱藏廣告的風險。 此外,消費者可能不會總是意識到零售商正在使用社群媒體進行行銷目的。 這項資訊要求專門針對線上市場,旨在確保消費者始終知道他們在線上市場上從誰那裡購買產品——貿易商還是其他消費者。 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6條的一般規定,在不同成員國銷售具有不同成分或性質的相同商品,如果這種行銷可能影響交易者的交易決策,則具有誤導性,因此不公平,應被禁止。 交易決策測試是《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所有主要不公平商業行為條款(即第5條至第9條)的基石和先決條件。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6(2)(a) 條涉及誤導性行銷。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敘述(13)也指「貿易商與消費者之間任何合約關係之外的、在合約簽訂後及其履行期間出現的不公平商業行為」。 公司設立 法院一貫認為,即使在消費者不質疑合約條款公平性的情況下,國家法院也必須依職權評估不公平合約條款 (62)。 依職權檢查的要求是合理的,因為考慮到《合約不公平條款指令》建立的保護制度是基於這樣的原則:與賣方相比,消費者在談判機會和利益方面均處於不利地位。 水平,即哪一種情況導致接受賣方預先決定的條件,而消費者無法影響其內容(64)。 一些免費試用涉及不公平的商業行為,可能會誤導消費者訂閱。 2017 年線上免費試用和訂閱陷阱委員會研究 (219) 報告了下述各種做法的普遍性。 對於缺席者和場外簽訂的合同,交易者有義務提供有關行使撤回權的條件、時限和程序的資訊。 此外,您也必須提供《消費者權利指令》附件 I B 點(第 6(1)(h) 條)中所包含的撤回聲明範本。 台北的會計師 除了第7(4)(b) 條中包含的要求外,《消費者權利指令》還對商家的聯絡方式提出了額外的資訊要求,特別是第5(1) 條(店內銷售)和第6 (1) 條(場外銷售及遠端銷售)。 以資料為中心的業務結構在網路世界中變得越來越普遍。 特別是,線上平台分析、管理和銷售消費者偏好和其他用戶生成的內容。 一般消費者可以對行李政策中包含的內容有一個合理的預期,例如,機票價格包括重量和尺寸符合合理要求的標準隨身行李(407)。 在實踐中,線上中介服務提供者可以使用基於P2B規則向其業務用戶提供的更詳細的資訊來開發面向消費者的排名參數描述。 委員會發布了根據 P2B 法規對透明度進行排名的指南 (348)。 這些指南涵蓋了許多問題,例如「關鍵參數」、「相對重點」和「直接和間接報酬」的概念,這些問題與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和消費者權利指令的排名透明度要求相關。 如果《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涵蓋的線上平台不符合這些專業謹慎要求或以其他方式不公平地向用戶做廣告、銷售或提供產品,則可能違反歐盟消費者保護法。 台北會計師記帳士 他們不能為自己的商業行為援引《電子商務指令》規定的中介機構的責任豁免權,因為這種豁免權僅適用於應第三方請求儲存的非法資訊。 由於《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規定的專業謹慎義務,平台必須採取適當措施(無需承擔一般監控或事實調查義務),以使第三方貿易商能夠遵守歐盟消費者保護和行銷法律。 然而,如果貿易商(包括製造商)在針對消費者的商業行為中未能根據具體情況評估告知消費者該產品的使用壽命有限,則屬於遺漏重要資訊的情況。 此外,如果此類做法可能嚴重扭曲一般消費者的經濟行為,則可能違反《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5(2) 條含義內的專業謹慎要求。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並沒有關於環境索賠的具體規則。 如果人造草坪等產品的製造和報廢階段對環境產生嚴重的負面影響,那麼將其宣傳為環保產品(因為它在使用過程中不需要水、肥料或維護)就無法證明這種說法是合理的。 一個自律機構發現,某網站宣傳化石天然氣是「環保能源」的說法違反了現行廣告規定,因為措詞過於絕對,缺乏解釋或語境化(307)。 如果消費者可以以相同的價格透過電話預訂假期,但無法獲得免費保險,那麼「為線上預訂假期的人提供免費旅遊保險」的說法是合法的。 台北的會計師 快餐店不必在其廣告材料中標明其法律形式(Bt.、Kft.、Zrt.、Nyrt. 等)。 殘疾(身體或精神)包括感官功能減弱、活動受限和其他殘疾。 從這個意義上說,交易決策的概念包括購買前決策和購買後決策。 由於本公告反映了撰寫本文時當前的專業立場,因此其中包含的指南可能需要稍後進行修改。 如果經營者以消費者必須支付月費和半年費的方式表明訂閱價格,如果月費特別重要,則這種做法應被視為第七條規定的誤導性遺漏。 確實導致一般消費者做出原本不會做出的交易決定,那麼半年費根本就不是收費,或者只是以不太明顯的方式收費。 如果某商業行為符合第 6 條第(1)款中被歸類為欺騙消費者的所有標準,則無需審查該行為是否符合第 5 條第(2)(a)款關於專業護理的要求。 航空公司並未事先提供有關註冊不完整的後果的信息,部分差異是由於航空公司自身系統造成的,例如可用於插入所有乘客姓名或中介機構網站的空間有限,電子接口彼此不對應(414)。 如果這些附加費無法提前計算,則必須正確告知消費者價格是如何計算的,並且他們可以「添加」到價格中。 除了實施 UCP 指令之外,成員國還可以鼓勵規範負責人積極尋求公平的商業慣例。 為了促進貿易商正確申報其身份,《消費者權利指令》6a。 第11條(1)c)點也規定,網路市場服務提供者必須警告消費者,如果第三方銷售者聲明其不是經營者,則其不能行使消費者權利。 這意味著電子商務指令和相關的歐盟消費者保護立法作為一般規則以補充方式適用(341)。 《電子通訊資料保護指令》(86) 澄清並補充了《一般資料保護規範》中有關電子通訊領域個人資料處理的規定,因為它促進了此類資料以及電子通訊設備和服務的自由流動。 會計事務所 在環境主張領域,專業護理的要求可能包括源自國家和國際標準和行為準則的原則。 例如,盡職調查可能要求貿易商用於提升其產品環境價值的認證計畫符合這些標準並為消費者提供重大利益,並接受獨立的監督和審計。 如果違反專業謹慎的做法實際上或可能誘使普通消費者做出他本來不會做出的交易決定,例如,消費者由於據稱加入的預期收益而購買特定產品,則這種做法是不公平的認證計劃。 國家執法機構將根據每個案件的事實和情況評估此類情況。 關於對消費者的排名透明度的新規則(在《消費者權利指令》和《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中)以與 P2B 法規類似的方式定義了「排名」的概念。 P2B法規要求平台將平台的企業對企業合約條款告知其企業用戶,或在簽訂合約之前的階段提供該資訊。 對於透過郵政和其他印刷廣告進行的行銷,歐盟沒有類似的部門規則。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特別是附件一的第 26 點,對它們進行了詳盡的監管。 因此,禁止任何類型的無地址印刷廣告的國家規定超出了《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完全統一規定,除非消費者事先同意(選擇加入)。 只有當此類禁令不屬於該指令的範圍時(即非旨在保護消費者的經濟利益),才允許實施此類禁令。 一些成員國出於各種原因為此類禁令辯護,例如保護環境(減少行銷材料上浪費的紙張量)。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也不影響歐盟關於產品健康特性的規定。 因此,第 17 點僅適用於作為現有歐盟健康聲明規則的補充。 然而,所有有關健康和保健產品的欺騙行為都可以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6 條進行調查(例如,如果一般介紹具有誤導性)。 慈善機構或其他道德組織可能有資格成為不公平交易行為指令下的交易者,這取決於它們是否開展商業活動(例如銷售符合某些道德標準的產品)。 作為交易者,他們必須遵守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與其商業活動有關的規定。 遊戲內的各種做法(例如針對兒童或其他弱勢群體、使用微交易、嵌入和不透明的廣告)加劇了對消費者的影響。 除了對兒童和年輕人的擔憂之外,對商業通訊和操縱行為的敏感度增加也可能是成年遊戲玩家的一個特徵,特別是在長時間沉浸式遊戲的情況下。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適用於所有符合該指令實質範圍要求的“不公平商業行為”,無論其分類如何。 如果在企業對消費者的商業關係中使用暗模式,則該指令以及歐盟法律框架中的其他法律法案(例如《一般資料保護條例》)可以用來質疑此類做法的公平性。 有關個人消費者或消費者群體脆弱性的信息的商業用途可能會影響消費者的交易決策。 根據案件情況,此類做法可能構成操縱行為,即貿易商對消費者施加“不允許的影響”,從而導致《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8 公司設立 條和第 9 條所禁止的侵略性商業行為。 在評估是否存在不允許的影響時,根據第9條c)點,必須考慮利用經營者已知的任何影響消費者判斷的具體嚴重案件或情況。 因此,《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以及《消費者權利指令》)的新規定僅要求有關主要排名參數及其相對重要性的「一般」資訊。 (391) 《一般資料保護條例》中包含的相關法律僅適用於根據同意或合約處理個人資料並在不同資料控制者之間傳輸的情況。 但是,如果傳輸涉及相同交易者(即根據《一般資料保護規範》的相同資料控制者)提供的不同版本的服務,則此權利不適用。 (367) 例如,《一般資料保護規範》不允許使用預先勾選的方格來表示同意處理個人資料。 同樣,電子隱私指令要求最終用戶同意在其終端設備上放置 cookie 和其他標識符,除非在非常特殊的情況下。 此外,一旦給予同意,就必須能夠像給予一樣容易地撤回同意。 第 eight 條和第 9 條規定了調查侵略性商業行為的標準。 首先,指令附件一第27點提到了金融服務領域的侵略性商業行為,這種行為在任何情況下都被認為是不公平的。 公司設立 此外,委員會關於住宿分時度假指示的報告強調了與終止住宿分時度假合約相關的反覆出現的消費者問題。 報告指出,這一問題可以在國家法律層面上以及透過更好地執行相關歐盟消費者保護法文書來有效解決。 如果商家提供附加(可選)服務,則必須將可選費用的資訊與主要服務分開顯示在顯著位置;經營者不得誤導消費者購買附加服務。 例如,可選費用可以是單間附加費、可選保險、座位選擇或託運行李(而不是手提行李)(398)。 必須在購買邀請中告知消費者存在非強制性費用,並且無論如何最遲在預訂過程開始時告知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