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保護準則 客戶個人資料的處理 本隱私權聲明適用於透過所有網站(包括本網站)、內部頁面、行動應用程式、網路研討會以及其他收集或處理資料的服務和產品收集或處理的個人資訊。 它也適用於與行銷或銷售活動、NCH 未來或當前就業或其他合作相關的數據收集。 出於合法利益(包括分段目的)處理您的個人資料是為了執行我們的合法利益與您的利益之間的適當平衡,因為個人資料的處理僅限於實現此類目的絕對必要的範圍內。 提交和未經授權使用本網站上的資料可能違反版權法、商標法、隱私和公開法、某些通訊法律和法規以及其他適用法律。 您對您的行為以及使用您的使用者名稱和/或密碼的任何人的行為承擔全部責任。 因此,您應賠償本公司及其管理人員、董事、員工、關聯公司、代理商、授權人和業務合作夥伴,使其免受與任何第三方相關的所有成本、損害、責任和開支(包括律師費)的損害。 不需要,美國公民身分或永久居留權不是在美國註冊成立的必要條件。 來自世界各地的任何人都可以在美國創辦公司,公司所有權沒有公民身份或居住權限制。 非居民業主可能面臨獲得雇主識別號碼 (EIN) 和遵守州特定法規的特定要求。 參賽作品和其他提交內容將成為本公司的財產,不會被承認或退回(另請參閱「隱私權聲明」)。 對於與任何電話網路、電腦設備、軟體或其組合相關的不完整、遲到、遺失、錯位條目,或技術或人為錯誤、資料傳輸遺失/延遲、不完整、中斷、刪除、故障或線路故障,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如果參賽作品難以辨識、不準確、不完整、殘缺、竄改、偽造、機械複製、任何方式不規則或與這些規則不一致,則參賽作品無效。 設立公司 若本網站因任何原因無法如預期運行,本公司保留自行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任何註冊的權利。 如果我們將您的個人資料用於本政策未載明的其他目的或與您先前認可的目的相反的,我們在使用我們的產品或服務時會先徵求您的同意。 例如,我們可能會在彈出視窗中或以粗體顯示通知,並為您提供接受或拒絕更新的選項。 您有權隨時根據法律法規撤回您的同意,但這可能會導致產品或服務功能受到限制。 報價必須明確說明可選附加服務的價格和詳細信息,特別是個人豁免選項,在此基礎上減少發生損壞時需要支付的金額,以及主要是駕駛員仍需支付的費用。 一家提供組織旅行的貿易商將保險價格納入產品總價中。 零售商必須使用遊戲所在平台提供的平台級家長監護功能(例如允許家長阻止發布的家長監護)。 動態定價(或即時定價)是指根據市場需求高度靈活、快速地修改產品價格。 在這種評估的應用中,普通或弱勢消費者的參考值可以適應目標群體,如果做法是高度個人化的,甚至可以從特定個人化適用的單一人的角度來製定。 台北會計事務所 即使意見領袖與商家/品牌有更廣泛的推薦協議,也需要單獨標記與消費者的所有商業通訊。 社群媒體平台包含不同類型的廣告,例如原生廣告,它涉及將商業內容與非商業內容混合,並且通常以與用戶生成的內容相同的格式和位置(例如在用戶的個人動態消息中)出現。 這在行動電話環境中更為明顯,因為內容可以佔據整個較小的螢幕。 內容通常由廣告主使用廣告平台上提供的發布選項來開發。 另一種常見的廣告類型是利用意見領袖,下一節將更詳細地介紹這一點。 此外,那些認為自己容易受騙的人在遇到問題時不太可能抱怨,並且更容易感到身為消費者的脆弱。 關於年齡,從不同年齡的消費者的角度來審視商業行為也許是合適的。 例如,交易者可以包括主要活動是透過購買產品並以更高的價格出售來經常在線銷售產品的人員。 統一國家罰款規則的目的是確保參與協調實施消費者保護合作的所有成員國的執法措施都是可行且一致的。 如果無法取得貿易商年營業額的信息,例如新成立的企業,第 thirteen 會計服務 條第(4)款規定成員國可以處以至少 200 萬歐元的最高罰款。 成員國可將最高罰款門檻設定為超過 200 萬歐元。 侵權行為的故意性質與 a) 和 f) 點中指定的條件的適用有關。 然而,故意並不是違法行為發生時實施制裁的必要條件。 說明(15)規定,如果現有歐盟法律文件中的最低協調條款允許,成員國可以保留或補充與合約法相關的資訊要求。 根據a)和b)項,電力供應商必須特別確定「每種能源在貿易商上一年總能源結構中的份額」以及「貿易商能源結構對環境的影響」。 這對於有時從距離主要城市有一定距離的機場運營但在廣告中使用該城市名稱的航空公司尤其重要。 在某些情況下,此類商業行為可能會誤導消費者關於機場的實際位置,並可能導致一般消費者做出原本不會做出的交易決定。 工商登記 事實上,一些消費者願意支付更高的價格來到達距離目的地更近的機場。 此外,根據附件一第 28 點,禁止邀請購買直接面向兒童的產品。 這包括不強迫孩子直接購買產品或讓成年人為他們購買產品。 研究表明,與更直接的電視廣告相比,兒童不太可能感知和解釋遊戲內廣告的商業意圖 (376)。 江南世佳已啟動醫療保健新產品及中藥骨痛寧膏的研發及臨床驗證。 約寧商學院基金會揭幕暨經理人MBA研討會在約寧總部四樓會議室舉行,正式拉開約寧人才策略執行與學習型企業建設的帷幕。 成長期,產能躍升6億元,公司年銷售規模達4.2億元。 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永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建立,前綴為“state”。 約寧集團有限公司身為約寧集團的母公司,旗下控股子公司從事「化纖原料、化纖織造、醫用紡織品、醫用敷料」四大產業。 當一種做法針對特定消費者群體時,必須從該群體的普通成員的角度來審視該商業做法的影響。 例如,商業實踐涉及透過銷售管道促銷的獨特產品,以便將銷售集中於特定且有限的接受者群體(例如特定職業),情況可能就是這種情況。 在這種情況下,給定群體的普通成員可能擁有普通消費者不一定具備的更具體的知識或特徵,這對商業實踐效果的評估產生直接影響。 鑑於與普通消費者的一般類別的偏差,「特定消費者群體」必須具有充分的可識別性、範圍有限且同質性。 如果無法確定特定群體,則評估應側重於一般平均消費者基準。 鑑於《消費者權利指令》的資訊要求更加全面,在簽訂合約之前遵守《消費者權利指令》中規定的要求通常也應確保遵守《不公平法》第 台北的會計師 7 條第 (4) 款有關資訊內容的商業慣例指令。 然而,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仍然適用於對貿易商的欺騙性或侵略性商業行為的評估,包括向消費者提供的資訊的形式和呈現方式。 購買某些房地產開發案公寓的消費者註意到,樓房建成後,公寓沒有接通供水或供電系統。 相關資訊可能是關於《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6(1)(b) 條和第 7(4)(a) 條規定的「產品基本特徵」的重要資訊。 我們的服務包括取得 EIN 號碼(這對於開展銀行業務和報稅等業務活動至關重要),並提供註冊代理服務以確保您符合您所在州的所有法律和監管要求。 您有責任支付使用您的客戶 ID 和註冊號碼使用應用程式時產生的所有費用。 設立公司 如果本政策有修改,我們將立即在我們的官方網站上發布最新修改版本。 您同意定期訪問這些網站並檢查我們是否發布了任何更改。 如果我們對本政策做出重大變更,我們將透過電子郵件、簡訊或彈出視窗通知您。 與其他形式的隱藏行銷一樣,未能明確說明意見領袖的內容或做法中的商業元素可能構成第六條和第七條含義內的欺騙行為。 意見領袖推薦涵蓋多種做法,包括付費貼文、附屬內容(例如,意見領袖分享折扣代碼或連結以換取佣金)、轉發或商家/品牌提及。 根據第 7 條第(2)款,所有商業通訊都必須明確標識,除非上下文明確表明是這樣。 此外,除了適用於所有輿論行銷案例的第 6 條和第 7 條之外,附件一第 eleven 點還禁止在社論中未明確表明貿易商已為產品促銷付費的做法。 「編輯內容」一詞應廣義解釋,在某些情況下包括意見領袖在社群媒體平台上創建或發布的內容。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不涵蓋旨在保護非經濟利益的國家規則。 台北的會計師 因此,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並不影響成員國制定管理商業行為規則以保護健康、安全或環境的能力。 該指令違反了一般禁止虧本銷售商品或虧本銷售商品的國家規定,並且該規定允許基於不公平商業法中未包含的標準的原因偏離該禁令。 即使其他歐盟立法也適用於特定情況,也不排除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適用。 除了分時度假指令提供的保護之外,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也為消費者提供保護。 攻擊性行為可能包括其他國家立法(例如合約法或刑法)已涵蓋的行為。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為此增加了額外的保護級別,可以透過公共執法手段激活,無需刑事或民事訴訟。 必須清楚描述產品的本質特徵,並且虛擬物品的價格必須以真實貨幣清晰明了地顯示。 如果價格無法事先合理計算,交易者必須說明價格是如何計算的。 在商業交易過程中,虛擬物品的價格必須以真實貨幣清楚、清楚地顯示。 當貿易商對不同的消費者或不同的消費者群體對相同的產品或服務採取不同的價格時,我們就稱之為價格歧視。 公司設立 如果貿易商充分告知消費者全價或價格計算方式,《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本身並不禁止貿易商實行價格歧視。 除了意見領袖和品牌的義務外,用於促銷活動的網路平台還須遵守《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規定的專業謹慎義務,如前幾節所述。 這些做法也可能涉及違反其他消費者保護法,特別是《消費者信貸協議指令》和《不公平合約條款指令》。 在遊戲應用領域,委員會和國家當局於 2013 年至 2014 年解決了與提供應用程式內購買且可能吸引兒童或可能由兒童玩的遊戲相關的不公平做法 (380)。 相反,如果消費者無法合理地期望在不進行應用程式內購買的情況下玩遊戲,則遊戲不能以「免費遊戲」的方式進行行銷。 對於任何包含應用程式內購買的應用程序,應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評估。 也強調,被發現符合附件一第 20 點中「免費」一詞使用的遊戲仍然可以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其他條款(例如第 6-9 條)進行評估。 以確保其他元素(例如價格資訊的顯示方式)不會產生誤導或具有攻擊性。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附件一第28 工商登記 點和第5(3) 條還規定,供兒童使用的玩具或貿易商可以合理預見可能對兒童有吸引力的玩具不得包含直接邀請兒童購買額外產品的內容。 貿易商未能在購買邀請中提供其郵寄地址和身分詳細資訊可能違反《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7(4)(b) 條。 此外,《消費者權利指令》第 6(1) 條和《電子商務指令》第 5(1)(c) 條要求線上貿易商提供便於消費者與其聯繫的資訊。 上述指示的規定被視為《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7(5) 條意義內的重要訊息。 此外,《一般資料保護規範》和《電子通訊資料保護指令》中所包含的資訊要求可能符合《不公平商業慣例指令》第 7(5) 條規定的重要資訊。 個人資料、消費者偏好和其他用戶生成的內容具有經濟價值,並且通常與第三方共享。 如果您沒有或無法要求修理或更換,您可以要求按比例減少賠償,或者您可以由公司承擔費用修理缺陷,或者請其他人修理,或者 - 作為最後度假村 - 您也可以退出合約。 如果消費者與公司之間簽訂了銷售和購買動產、提供數位內容或提供數位服務的合同,則您不得自行修復缺陷,費用由公司承擔,也不得讓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您可以將您選擇的配件保固權轉讓給其他配件,但您將承擔轉讓費用,除非有正當理由或公司給出了理由。 公司設立 除某些例外情況且不考慮具體情況的國家法規普遍禁止賣方向消費者提供連結報價,這違反了該指令。 (399)關於航空運輸,《航空航班運行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可選附加費必須在每次訂票流程開始時以清晰、透明、清晰的形式顯示,並且客戶決定是否接受。 事實上,許多消費者投資房地產作為退休基金的替代品。 他們購買房地產是為了出租並收取租金,而不是投資金融產品時所獲得的利息。 《不公平商業行為政策》適用於平台和商家利用平台向消費者推銷產品的商業行為。 根據個人評估,平台業者可以出於與其業務相關的目的行事,例如,他對賣家和用戶之間的交易收取佣金、提供額外的付費服務或透過定向廣告賺取收入。 最後,由於消費者在購買房地產時所做的決定的重要性和獨特性,交易者必須特別注意遵守《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6 條和第 7 條的資訊要求。 在《不公平契約條款指令》的脈絡下,法院強調了家庭住宅作為基本權利的重要性 (434)。 要求不想購買旅遊保險的消費者在預訂機票時點擊「無保險」選項的做法,很可能是《消費者權益指令》第22條和《航空運營條例》第23條(屬於第 台北會計師記帳士 1 段)。 在《消費者權利指令》生效之前,一些國家當局已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對此類行為提起訴訟。 根據第 7(4)(b) 條,交易者必須提供其郵寄地址和身分詳細資訊。 根據《電子商務指令》第 7(5) 條和第 5(1)(c) 條,貿易商的電子郵件地址也是《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規定的重要資訊。 這些資訊必須易於找到(即不包含在一般條款和條件中或單獨的資訊頁面/連結中),並且必須可以直接且持續地存取。 由於信用卡購買過程中缺乏明確的訊息,可能會導致經常性支付的實際成本隱藏或小字等問題,委員會和國家消費者保護當局於 2021 年採取了行動 (221)。 如果經營者以消費者必須支付月費和半年費的方式表明訂閱價格,如果月費特別重要,則這種做法應被視為第七條規定的誤導性遺漏。 確實導致一般消費者做出原本不會做出的交易決定,那麼半年費根本就不是收費,或者只是以不太明顯的方式收費。 如果某商業行為符合第 6 條第(1)款中被歸類為欺騙消費者的所有標準,則無需審查該行為是否符合第 會計師 5 條第(2)(a)款關於專業護理的要求。 航空公司並未事先提供有關註冊不完整的後果的信息,部分差異是由於航空公司自身系統造成的,例如可用於插入所有乘客姓名或中介機構網站的空間有限,電子接口彼此不對應(414)。 如果這些附加費無法提前計算,則必須正確告知消費者價格是如何計算的,並且他們可以「添加」到價格中。 該禁令包括強迫兒童直接購買產品或說服成人(「嘮叨」)為他們購買東西。 許多零售商多次抱怨這項禁令,理由是很難區分針對兒童的行銷和針對其他消費者的行銷。 編製附件一清單的目的是讓執法者、貿易商、行銷專業人士和消費者認識到某些做法,並對其提供更直接的執法回應。 如果能夠證明經營者使用了列入黑名單的貿易行為,國家執法部門無需進行專門調查(即不需要審查該行為對普通消費者經濟行為的影響)採取行動並制裁這種做法。 攻擊性是一種商業行為,在其事實背景下——考慮到其所有特徵和情況——騷擾、脅迫——包括使用身體暴力——或透過未經授權的影響,實際上或可能嚴重限制了一般消費者的選擇或行為自由。 第 7 條第 four 工商登記 款(a)項明確規定,在檢查是否遺漏有關產品基本特徵的重要資訊時,必須考慮通訊設備和產品。 然而,為了不給交易者帶來不必要或不成比例的資訊負擔,第7條第(4)款的要求並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根據情況需要不同的資訊。 特別是,根據第七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四)項的澄清,根據前款的規定,必須明確所使用的通訊工具的實際情況和限制。 法院明確指出,第 7 條第(4)款詳盡列出了購買邀請函必須包含的重要資訊。 然而,交易者顯示第 7(4) 條中列出的所有資訊這一事實並不排除購買邀請屬於第 6(1) 條或第 7(2) 條 (208) 含義內的欺騙行為。